基督教中文聖經有一段漫長的翻譯歷史,自1807年 馬禮遜 入中國開始。
清末明初,語言、文字的使用有了相當的改變。寫作趨向以通俗之淺文理表達;然而大多數人是說官話。故有多種譯本的聖經被印製。也因宣教士各自翻譯並推銷自已的譯本,進而阻礙宣教工作的推廣。1980年在上海召開宣教士大會,會中討論共同翻譯共同譯本的必要性,並決議翻譯三種聖經:
- 深文理和合譯本 (文理和合譯本)
- 淺文理和合譯本
- 官話和合譯本
這三種譯本的聖經,分別在不同年代問市:
● 深文理和合譯本 (文理和合譯本) | 新約 1907、舊約 1919 | |
● 淺文理和合譯本 | 新約 1904 | |
● 官話和合譯本 | 新約 1906、舊約 1919 |
其中,官話和合譯本普遍被華人教會採用,即是今日簡稱之和合本。
話講官話和合譯本翻譯的過程、該組織成員的用心與堅持等種種情境,可以經由該組織負責人:狄考文 的中國助理王元德回憶錄得知一二。
各位看倌呀,這和合本真是得來不易呀!!
更多地細節,可參考:福臨中華(4)辦學譯經的狄考文 (Calvin Mateer) 17:21
PS:王元德,也自行翻譯出王宣枕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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