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生活中,常常聽到卡債的新聞,更嚴重的,則是輪為卡奴的命運。
因為時有所聞,而且不發生在個人的周遭朋友之間,就自然而然的,不以為意。(自掃門前雪 !!)
但命運不可能是永遠位在高峰,總有低落的時期。事情總是有可能被你自己遇見,還是了解一下吧。
話說,陳先生在銀行的信用卡分期利率是千分之5,他想著千分之5,一萬元利息才50元,不算貴;是可以考慮辦分期買些3C產品來玩玩。
於是,他就購置一萬元的物品,並分12期攤還。結果,他卻支付 300多元的利息,相當於 300/10000 = 3%。
怎麼會由 千分之5 (0.5%) 變成 3% ??
請注意:你是辦分期,不是一次付清,所以每次到期時,就要再以該期未支付清的本金數據,來計算該次的利息。
所以,利息的支付總共有 12次,只不過是每期的剩餘本金越來越少,相對的利息是少了些!!
若是,以概算的方式計算:分 12期,每期 50元利息,12 * 50 = 600元,約 6%。
6% 你還可以接受,也有能力輕鬆支付,那你才去考慮辦分期付款;
否則,就聰明點,再找找那裏有 分期0利率 的好康,才下手。
千萬不要成為卡債一族 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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